來源:《環球》雜誌

 

  G20倫敦金融峰會鬥爭的焦點是如何應對金融危機以及改革國際金融體系。

  美國版方案的中心要義是“以救市為主,以改革為輔”。美國期望世界各主要經濟體能與自己攜手實施刺激性財政貨幣政策,把美國經濟以及世界經濟從金融危機中解救出來。對於改革,實際上美國不願意對國際金融體系進行“傷筋動骨”式的改造,而只想搞些“小修小補”的工作,比如適當加強監管,有限增加某些國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中的份額等等。美國絕對不允許有人削弱美元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主導地位,以及美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中的控制權。

  果不其然,本次G20峰會的成果之一,就是各國同意將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提供1.1萬億美元的資金。

  而其他絕大多數國家的方案,無論有何區別,中心要義都是“救市與改革齊飛”。改革國際金融體系是這些國家的政治和經濟要求。

  歐盟希望借改革國際金融體系之機來提振歐元的地位,借加強金融監管之機提高自己的話語權,它們希望中國等外匯儲備充裕的國家加大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注資的力度,進而用IMF的資金來挽救歐元區之外的中東歐國家的經濟。但它們並不願意稀釋自己在IMF中的股權份額,所以與會的歐盟國家仍決定向IMF注資1000億美元,是中國注資額的2.5倍。

  在這次倫敦峰會前後,新興市場國家則釋放出了要求終結美元霸權地位的政策信號。有分析家認為,中國決定向IMF注資400億美元符合中國“韜光養晦、有所作為”的外交原則。一方面,中國的注資額小于美歐日三大經濟體(均為1000億美元左右),表明中國旨在穩步而審慎地提高在IMF中的話語權,有效地平衡來自國際和國內的期望與壓力;另一方面,中國向IMF注資也表明瞭願意與國際社會一道解決金融危機的決心。同時,其他新興國家提出的改革訴求也集中于擴大自身在國際經濟事務的話語權。

  從各方的救市與改革方案可以看出,美、歐與新興國家在改革國際金融體系上正在進行著一場角力。誰都知道,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並非一項純粹的經濟事務,而是一場政治博弈,但經濟實力是否對這場政治博弈有所助益,有多大程度的助益,卻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政經實力的可轉換性

  對於不同類型的實力之間是否有可轉換性,國際關係學者們常常糾纏不清。

  國際現實中的一些事例似乎在證明著經濟實力難以向政治實力轉化。比如,日本的經濟實力目前位居世界第二,但前些年在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這件事上卻極不順心。儘管它撒出數百億美元去“買”選票,可就是有很多國家不買帳。

  政治實力雖然也難以轉化為經濟實力,但它卻能有效阻止經濟實力向政治實力的轉化。在10餘年前的亞洲金融危機時,日本曾設想了一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以與美國主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庭抗禮,不料這個想法剛在IMF香港年會上透露出去,就被時任美國財長魯賓很不客氣地堵了回去:“你們究竟要幹什麼?已經有了一個IMF在發揮作用,為什麼還要再搞一個國際金融機構?完全沒有必要。”

  日本當時是世界上最大的債權國和外匯儲備國,從財力上說支撐一個“亞洲貨幣基金組織”綽綽有餘,而美國就金融資產而言不過是個“負翁”。為什麼“負翁”能輕描淡寫地打掉一個“富翁”的提議呢?

  如此看來,國際金融體系改革能走多遠就可想而知了。美國的底線有兩點:一是任何國家不得削弱美國對IMF和世界銀行的控制權;二是任何改革建議不得動搖美元的支柱地位。

  目前,IMF和世界銀行中的重大政策提案的通過必須得到85%的股份總額的支援。

 

  有人會說,既然這兩個機構的投票權是按股份額來分配的,那麼如果有的國家願意多出錢,不就可以把美國的股權給稀釋掉嗎?對此,有專家分析說,事實上,美國在這兩個機構中的否決權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權力,是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獲得的,這是任何國家用金錢換不來、打不掉的。美國只有在兩種情況下會放棄這項否決權:一是某個國家打敗了美國;二是美國自己把自己折騰垮掉。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這兩種情況恐怕都難以出現。

  自佈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來,美元的國際中心貨幣地位雖有動搖,但仍難以替代。歐元的誕生雖然讓美國人緊張了一陣,但歐盟的進一步東擴使其陷於內耗之中。當歐盟的凝聚力下降並且政治發展陷於停滯時,歐元的國際地位也就急轉直下了。

  解讀IMF和世界銀行投票權

  作為當今兩大國際金融機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源起于1944年在美國召開的佈雷頓森林會議。彼時,二戰接近尾聲,兩大機構的建立既反映了世界金融與貨幣體系除舊布新的需要,也從一個側面詮釋出當時國際經濟以歐美為主導的大格局。

  然而,當今國際社會已經並且正在經歷變革,美歐雖仍唱主角,但以中國、俄羅斯、印度、巴西等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也開始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有分析家認為,最近借G20峰會之機,發展中國家對於提高在IMF和世界銀行中投票權的高調籲請,一是由於自身國力增強,二是因為發達國家長期對於上述國際組織若干政策解釋權的掌控。

  以IMF為例,其投票權規則根據各國的GDP、貿易開放程度和外匯儲備計算。目前的投票體系由兩部分組成,即每一成員均有的250票基本投票權和根據各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所得到的加權投票權。而在實際運作中,後者更能起到決定性作用。加權投票權與各國所繳份額成正比,而份額則由成員的經濟發展水準和貿易投資開放程度等多種因素確定。最值得注意的是,投票權標準的制定握在美歐等國手中。

  美國在IMF中以約17%的投票權居首,德國為5.88%,英國和法國分別是4.86%,中國則不到4%(2008年4月,IMF理事會投票批准了關於份額和投票的表決方案,適當增加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中國的出資份額提高到3.997%,投票權份額提高到3.807%)。顯然,這一比例是不符合實際的,如今中國的經濟總量已經超過英法,話語權卻沒有擴大。經濟危機爆發後,IMF希望從中國、印度等外匯儲備充裕的新興市場國爭取更大的資金支援,因而提高這些國家代表性的問題自然無法回避。

  鋻於此,改革國際金融機構提上日程。IMF的投票權改革已在進行,並以反映一國經濟的權重和在全球的重要性為原則。

  但是,世界銀行的改革卻遲遲未見動靜。其實,一國要想成為世界銀行成員國,必須首先加入IMF,而且一國對世界銀行的持股比例,也取決於在IMF認繳基金的份額。由此不難看出世行與IMF的關聯,且二者在組織形式、成員資格等方面都有極大相似性。

  執董與投票權,是反映成員國在世行中代表性的兩個方面,其中投票權除取決於國家經濟實力之外,還常遭發達國家出於自身利益考量的強行介入。世行和IMF每個成員國都有250票基本投票權,在IMF每認繳10萬特別提款權就額外增加1票。在2008年3月的改革中,IMF已將基本投票權提高到了750票,而世行至今仍未作改變。

  不過,即便發展中國家的投票權增加,也不代表其在機構中的影響力提升就水到渠成。例如,在重大事務上,兩大組織採取“共識決策”原則,需要取得全體成員同意,而不是僅僅得到多數票便可通過。因此,不排除一些執董雖無大額投票權,卻在講話中表現出一些“高明見解”,進而順理成章得到認同的可能。

  其實,如果一個國家僅憑經濟實力尚無法提升在國際經濟決策機構中的影響力的話,還有其他方式可以發揮經濟實力的作用。比如,中國在IMF和世界銀行中的股權份額分別還不如荷蘭、比利時,這顯然與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外匯儲備國和有望成為位列前三的世界經濟強國的地位極不相稱。在這種情形下,中國一是可以憑經濟實力來換取更多的份額,從而提高在這兩個機構中的話語權;同時作為美國國債的最大持有者,中國也可以發出強有力的聲音,要求美國政府設法保障國債投資者的權益;另外,作為東亞的經濟強國,中國可以與該地區的一些國家和地區簽訂貨幣互換協定,以此穩定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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