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定律:在一個階層中,每個僱員都趨於被普升到一個其無法稱職的級別。

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 (Laurence J. Peter)和雷蒙德·赫爾(Raymond Hull)在對組織人員晉陞的相關現象研究後,於1968年,在《彼得定律》一書中闡述了該定律。

每個組織都是由各種不同的職位、等級、或階層排列所組成的,每個人都隸屬於其中的某個等級。在各種組織中,很多僱員都會因為業績出色,而接受更高級別挑戰,被一直晉陞,直到被普升到一個他無法不稱職的位置,他的提升過程便終止了。 所以,彼得原理有時也被稱為「向上爬」原理。

這種現像在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一名稱職的教授被晉陞為大學校長後,卻無法勝任;一名優秀的運動員,被提升為主管體育的官員後,而無所作為。因此,該定律又得出彼得推論:「現在,每個崗位都趨於被一個無法承擔其責任的員工所佔據」和「一份工作會被那些暫時還沒有到達他們的'不稱職級別'(彼得高位)的人所完成的」。

在一個組織中,每個員工都有他/她的提升指數( PQ - Promotion Quotient)。當他/她被提升到他/她的彼得高位時,他/她的PQ值即為零。

對於一個組織而言,相當部分的人被推到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對於一個組織而言,相當部分的人被推到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

因此,就要求改變單純的「根據貢獻決定晉陞」的企業員工晉陞機制,不能由於某人在某崗位上幹得很出色,就推斷此人一定能在更高的職務也勝任。將一名職工晉陞到一個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不僅不是對此人的獎勵,反而使其無法更好的發揮才能,也給企業帶來損失。

彼得定律是幾乎每個企業都會遇到的頭疼問題。彼得定律是幾乎每個企業都會遇到的頭疼問題。當一個職員被提升到彼得高位後,有四種情況會發生。

一、嘗試與該職員溝通,與其共同解剖其能力。如果條件允許,嘗試平行調職,以免受到彼得定律的影響。
二、如果環境和職員情緒允許,職員降回原位。
三、職員保持在彼得高位。
四、如果職員和企業都受到嚴重影響,職員離(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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